

馬來西亞與盧森堡
企業稅務比較
更新時間: 馬來西亞: 4/05/2026 / 盧森堡: 4/05/2026
比較馬來西亞與盧森堡的企業稅率、申報到期日、預扣稅、增值稅、資本利得稅和有效稅率指標,以支持跨境公司規劃。
馬來西亞與盧森堡企業稅務比較
基礎企業稅務比較
企業所得稅(CIT)
馬來西亞
盧森堡
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:
24
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:
23.87%(企業所得稅、團結附加稅和市政營業稅[盧森堡市,2025納稅年度起])
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:
在帳戶關閉之日起七個月內。
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:
次年12月31日。
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:
自帳戶關閉日起計七個月期間的最後一天。
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:
在收到納稅收據後的月底。
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:
預付稅金分期支付 12 個月。
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:
季度分期付款。
預扣稅(WHT)
馬來西亞
盧森堡
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0/0/0
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15/0/0
非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0/0 - 15/10
非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15/0/0
資本利得稅(CGT)
馬來西亞
盧森堡
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:
一般來說,資本資產收益不應徵稅,除了出售位於馬來西亞的房地產所得的收益,該產品須繳納 RPGT(高達 30%)。
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:
資本收益須遵守正常的企業所得稅率。
有效稅率(ETR)
馬來西亞
盧森堡
復合有效平均稅率:
復合有效平均稅率:
23.24%
復合有效邊際稅率:
復合有效邊際稅率:
18.09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