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馬來西亞與捷克
企業稅務比較
更新時間: 馬來西亞: 4/05/2026 / 捷克: 4/04/2026
比較馬來西亞與捷克的企業稅率、申報到期日、預扣稅、增值稅、資本利得稅和有效稅率指標,以支持跨境公司規劃。
馬來西亞與捷克企業稅務比較
基礎企業稅務比較
企業所得稅(CIT)
馬來西亞
捷克
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:
24
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:
2024 年開始的稅收期為 21(前 19)
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:
在帳戶關閉之日起七個月內。
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:
在稅務期結束後的三個月內(或四個月(如果以電子方式提交),或為經審計的實體或由註冊顧問提交納稅申報表的實體六個月內。
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:
自帳戶關閉日起計七個月期間的最後一天。
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:
在稅務期結束後的三個月內(或四個月(如果以電子方式提交),或為經審計的實體或由註冊顧問提交納稅申報表的實體六個月內。
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:
預付稅金分期支付 12 個月。
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:
預扣稅支付每半年或每季度。
預扣稅(WHT)
馬來西亞
捷克
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0/0/0
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15/0/0
非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0/0 - 15/10
非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15/15/15
資本利得稅(CGT)
馬來西亞
捷克
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:
一般來說,資本資產收益不應徵稅,除了出售位於馬來西亞的房地產所得的收益,該產品須繳納 RPGT(高達 30%)。
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:
資本收益須遵守正常的企業所得稅率。
有效稅率(ETR)
馬來西亞
捷克
復合有效平均稅率:
復合有效平均稅率:
18.34%
復合有效邊際稅率:
復合有效邊際稅率:
18.07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