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華臺北
企業稅務指南
更新時間: 4/05/2026
企業所得稅率20%;未分配盈餘須課徵5%附加稅。特定免稅收入須課徵12%所得基本稅(IBT)。增值稅5%。非居民:股利預扣稅21%,利息15%,權利金20%。
中華臺北 企業所得稅(CIT)
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:
20
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:
不遲於稅務年度結束後的第五個月。
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:
不遲於稅務年度結束後的第五個月。
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:
預計的企業所得稅款將在企業財政年度的第九個月到期。
中華臺北 預扣稅(WHT)
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0/10/10
非居民預扣稅(分紅/利息/版費):
21/15/20
中華臺北 增值稅(VAT)
通用增值稅稅率:
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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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臺北 資本利得稅(CGT)
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:
資本利得一般按20%標準企業所得稅率課稅。有價證券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,但須課徵12%所得基本稅(IBT,扣除新台幣60萬元;持有逾3年可免稅50%)。房地產交易適用房地合一稅2.0,依持有期間課徵15%至45%(適用於2016年1月1日後取得之不動產)。資本損失可結轉5年。
中華臺北 有效稅率(ETR)
復合有效平均稅率:
N/A
復合有效邊際稅率:
N/A
1.
台灣企業所得稅
台灣企業所得稅(CIT)稅率為20%。
居民稅率:
未分配盈餘附加稅:對當年留存至次年底仍未分配的盈餘,額外課徵5%利潤保留稅。
在台灣設有固定營業場所(FPOB)或業務代理的非居民公司,按相同20%稅率課稅。
居民稅率:
- 不超過新台幣12萬元 — 免稅
- 12萬1元及以上 — 應稅總收入的20%
未分配盈餘附加稅:對當年留存至次年底仍未分配的盈餘,額外課徵5%利潤保留稅。
在台灣設有固定營業場所(FPOB)或業務代理的非居民公司,按相同20%稅率課稅。

2.
所得基本稅
所有台灣居民公司,以及在台灣設有FPOB或商業代理的非居民公司,若獲得特定免稅收入,均須計算所得基本稅(IBT)。2025年課稅年度,基本收入依政府規定公式計算,扣除額為新台幣60萬元。IBT稅率為12%。若IBT金額高於一般所得稅,須補繳差額;反之則無需額外繳納。
第二支柱(全球最低稅負):草案提議針對符合OECD第二支柱門檻的台灣跨國企業,自2025年起將IBT稅率提升至15%,相關修法仍在審議中。
第二支柱(全球最低稅負):草案提議針對符合OECD第二支柱門檻的台灣跨國企業,自2025年起將IBT稅率提升至15%,相關修法仍在審議中。

3.
增值稅
增值稅適用於一般行業,增值稅率為5%。在增值稅制度下,每位賣家在銷售時向買家收取銷售增值稅,從銷售增值稅中扣除購買時支付的進項增值稅,並將餘額匯給稅務機關。

4.
總營業收入稅 (GBRT)
GBRT適用於特定行業(例如金融機構、小型企業)。對於投資信託、證券和期貨公司、短期商業票據企業和當舖,稅率為2%。銀行和保險企業核心業務收入的GBRT稅率為5%。對於再保險企業,稅率為1%。

5.
財産稅
土地和建築物每年按政府機關決定的官方評估值課稅。
- 地價稅:評估地價的1%至5.5%
- 房屋稅(非住宅):評估價值的1.5%至5%
- 房屋稅(住宅):評估價值的1%至4.8%
- 土地增值稅(LVIT):出售時土地增值部分按20%至40%累進稅率課稅
- 房地合一稅2.0:2016年1月1日後取得之不動產,出售增值部分依持有期間課徵15%至45%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