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律賓企業所得稅
- 一般而言,來自所有來源的淨收入為 25%。
- 總資產不超過 1 億菲律賓披索(PHP)且應課稅淨收入總額不超過 500 萬菲律賓披索的國內公 司,所有來源的淨收入稅率為 20%。
- 對總收入徵收的最低企業所得稅 (MCIT),從開始營業年度後的第四個課稅年度開始徵收。如果 25% 的企業所得稅低於總收入的 2% 的最低企業所得稅,則須繳納 2%的最低企業所得稅。
- 專屬教育機構及非營利醫院,若來自非相關貿易、業務及其他活動的總收入不超過所有來源總收入的 50%,則依淨收入徵收 10%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