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新加坡 PLC
Public Limited Company
更新時間: 2026-03-31
PLC,公共有限公司的縮寫,是在新加坡註冊的法律實體。這是一個合併擁有制度,也就是說,它由多名股東共同擁有和管理。作為有限責任公司,PLC 的股東僅對其資本供款的金額負責。PLC 是公開參與市場的公司,其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。根據新加坡法律,PLC 需要至少一名股東和至少一名董事。PLC 不需要委任合法代表,但至少需要一名董事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。此外,PLC 不需要公司秘書。根據新加坡法律,PLC 的最低註冊資本為 50,000 新加坡元,無需資本驗證。最後,PLC 是一種靈活的公司形式,適合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。
新加坡 PLC - 奕資環球 ™(香港特區) 法律實體指南
新加坡 PLC 法律實體簡報
新加坡 PLC 基礎信息
所有權:
Consolidated Ownership
有限責任:
正確
公開參與資本市場:
正確
新加坡 PLC 股東 / 董事 / 秘書要求
股東要求:
至少一名
董事要求 ::
至少一名
不強制要求法人代表:
正確
不強制要求當地董事:
否定
不強制要求當地秘書:
正確
新加坡 PLC 註冊資本要求
最低註冊資本要求:
50,000新加坡元
無需驗資:
正確
驗資要求:
N/A
新加坡 PLC 備註
備註:
N/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