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丹麥 APS vs IVS
法律實體比較
更新時間: 2026-03-31
APS 是丹麥法人實體,其全名為 Anpartsselskab。它是一種合併擁有權制度,是一種類型的有限責任公司。APS 不允許公眾參與市場,需要至少一名股東,並且沒有上限。至少需要一名董事,並且沒有上限。與其他國家/地區的公司不同,丹麥的 APS 不需要委任合法代表,當地人作為董事或公司秘書。最低註冊資本為 50,000 丹麥克朗,無需資本驗證。股本可以以現金、資產或兩者的組合支付,但如果僅以現金支付,則必須在成立時支付 25% 的名義股本,但在註冊前至少必須支付 50,000 丹麥克朗。這意味著,如果股東選擇投資資產,他們在成立時只能支付其名稱股本的 25%,但在註冊前必須至少支付 50,000 丹麥克朗。
丹麥 法律實體比較
丹麥 法律實體比較
基礎信息
APS
IVS
所有權:
Consolidated Ownership
所有權:
Collective Ownership
有限責任:
正確
有限責任:
正確
公開參與資本市場:
否定
公開參與資本市場:
否定
股東 / 董事 / 秘書要求
APS
IVS
股東要求:
至少一名股東,沒有上限。
股東要求:
至少一名股東,沒有上限。
董事要求 ::
至少有一名導演,沒有上限。
董事要求 ::
至少有一名導演,沒有上限。
不強制要求法人代表:
正確
不強制要求法人代表:
正確
不強制要求當地董事:
正確
不強制要求當地董事:
正確
不強制要求當地秘書:
正確
不強制要求當地秘書:
正確
註冊資本要求
APS
IVS
最低註冊資本要求:
DKK+50,000
最低註冊資本要求:
1.最低股本要求為丹麥克朗 1。
無需驗資:
見備注
無需驗資:
正確
驗資要求:
1.股本可以以現金、資產(非現金供款)或兩者的組合支付;
二.如果供款僅以現金支付,則在成立時只能支付 25% 的名義股本;但是,註冊前需要最低支付 50,000 丹麥克朗。
二.如果供款僅以現金支付,則在成立時只能支付 25% 的名義股本;但是,註冊前需要最低支付 50,000 丹麥克朗。
驗資要求:
1.成立開始時不需要資本檢查;
二.公司的註冊資本達到 50,000 丹麥克朗,轉換為傳統的 APS 公司資金無法支付股息;
三.股本必須通過正常運營提高至 50,000 丹麥克朗(約 7,000 歐元),才能支付任何股息。一旦公司達到所需的最低股本,它可以轉換為 AP。
二.公司的註冊資本達到 50,000 丹麥克朗,轉換為傳統的 APS 公司資金無法支付股息;
三.股本必須通過正常運營提高至 50,000 丹麥克朗(約 7,000 歐元),才能支付任何股息。一旦公司達到所需的最低股本,它可以轉換為 AP。
備註
APS
IVS
備註:
N/A
備註:
1.IVs 公司形式遵循與丹麥 AP 相同的規則。因此,除了所需的最低啟動資金外,IV 和 AP 之間沒有區別。沒有設置 IVS 的條件。
二.請注意,丹麥於 2019 年 4 月取消了 IVS 公司法。
二.請注意,丹麥於 2019 年 4 月取消了 IVS 公司法。


DK
丹麥
CI - 公司註冊
丹麥 APS 公司注冊
最低 EUR 2,700.00 / 公司
產品有效: 是
申請人必須在場: 否
適用國家/地區
DK - 丹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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