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內地 Ltd.
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股東共同資助的法人實體。股東對公司負責,最高於其投資金額。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通過購買股份參與公司的所有權和利益的分配。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大陸的綜合擁有制度,即國家、集體和個人股份擁有權。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至少有兩名股東,其中至少一半必須在中國內地居住地。公司有 5 至 19 名董事,其中至少一半必須為中國內地居民。股份有限公司不需要委任合法代表,而必須有公司秘書。公司沒有最低註冊資本限額,但股東貢獻的貨幣資本不得小於註冊資本總額的 30%。股東可以以金錢、無形資產等形式作出貢獻,但必須進行評估。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大陸的法律實體,公開參與市場,並可以通過發行股份來籌集資本。
更新時間 2026-03-31
中國內地 Ltd. 法律實體簡報
更新時間 2026-03-31中國內地 Ltd. 基礎信息
所有權:
合併所有制
有限責任:
正確
公開參與資本市場:
正確
中國內地 Ltd. 註冊資本要求
最低註冊資本要求:
沒有最低限制。透過籌款而成立的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已繳股本總額。
無需驗資:
否定
驗資要求:
股東可以使用資金或評估無形資產作註冊資本,其貨幣資本不少於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 3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