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 CBCA vs SP
CBCA 是加拿大聯邦政府制定的法律,適用於加拿大各地的公司。它允許一家公司以合併所有權的形式存在,也就是說,公司的所有權可以由多名股東共同持有。作為有限責任公司,CBCA 保護股東的個人財產免受公司債務影響。CBCA 公司可以公開參與市場,發行股票和在證券交易所上市。根據 CBCA 法規,一家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股東和一名董事,但同一個人可以這樣擔任。公司必須委任合法代表和公司秘書,但這可能是同一個人。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為 100 加元,無需資本檢查。但是,CBCA 要求公司保持足夠的資本來支付其債務。此外,CBCA 要求公司保留公司記錄的副本,包括股東名單,董事會會議記錄和財務報表。
更新時間 2026-03-31
加拿大 法律實體比較
更新時間 2026-03-31基礎信息
CBCA
SP
所有權:
合併所有制
所有權:
私人所有制
有限責任:
正確
有限責任:
否定
公開參與資本市場:
正確
公開參與資本市場:
否定
註冊資本要求
CBCA
SP
最低註冊資本要求:
100加幣
最低註冊資本要求:
1.+1加幣起。
無需驗資:
正確
無需驗資:
正確
驗資要求:
N/A
驗資要求:
N/A
備註
CBCA
SP
備註:
CBCA 要求至少 25% 的董事是加拿大居民,除非該公司的董事少於四名,在這種情況下,至少一名董事必須是加拿大居民。
備註:

CA
加拿大
CI - 公司註冊
在安大略省或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註冊加拿大公司
最低 USD 1,950.00 / 公司
產品有效: 是
申請人必須在場: 否
適用國家/地區
CA - 加拿大
了解更多
在安大略省或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註冊加拿大公司
CA
加拿大
CI - 公司註冊
加拿大個體工商戶注冊
最低 USD 500.00 / 公司
產品有效: 是
申請人必須在場: 否
適用國家/地區
CA - 加拿大
了解更多
加拿大個體工商戶注冊